1、归属权纠纷。这个就是问谁才是知识产权的权利人,谁才是真正的人,谁应该具有这个争议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是单方知识产权人还是共同知识产权人等纠纷。
2、侵权纠纷。这种情况是知识产权人和不特定的第三人因为侵权行为而发生的争议,我们可以理解为没有经过授权(知识产权人)许可,自己擅自使用知识产权,自己从中获得利益。
3、合同纠纷。这种就是在知识产权转让、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过程中签订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因为合同而引起的争议。
4、行政纠纷。知识产权当事人不服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所作出的决定,而由此产生的纠纷。
《著作权法》第五十五条 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